2018年2月12日,青岛市政府发布《关于开展“绿满青岛”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》(青政发【2018】10号),青岛市国土绿化行动大幅推进。
1.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提高国土绿化水平、增强森林生态功能、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主线,健全完善国土绿化推进机制,深入实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,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植树造林,努力增加森林资源,提高森林质量,保障生态安全,推进美丽青岛建设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,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。
2.基本原则
坚持生态优先、保护为主
坚持突出重点、整体推进
坚持因地制宜、分区施策
坚持政府引导、社会参与
坚持以人为本、改善民生
3.总体目标
着力推进国土绿化,着力提高森林质量,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,着力建设森林公园,构建布局合理、结构优化、功能完备、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。
2017-2020年全面完成新增、更新和低效林改造提升39.4万亩
4.任务分配
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绿色生态产品共建共享原则,依据2016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及人均造林面积,平均分配各区、市应承担造林任务。
重点任务
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
在平度市、莱西市加快推进青岛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,打造“一环两区、四轴五带、多廊多点”的绿色生态屏障。
退耕还林还果工程
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前提下,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、重要水源地、严重污染的耕地等实施退耕还果还林。
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
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、未利用土地开展植树造林,增加森林植被。对植被稀疏、立地条件差的宜林荒山进行封山育林,封、管、造结合,加快绿化进程。加强对未成林地、疏林地补植造林,促进植被恢复。
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
围绕提升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以平原粮食主产区为重点,构建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,完善农田防护林带,优化农田林
结构布局。
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
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,以高速公路、铁路和国道、省道、县道、主要河道为重点,对适宜地区道路和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裸露土地进行植树绿化,提升通道绿化、美化、彩化水平。
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
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,加强森林抚育管理,对老化、退化和低效林分进行改造提升,培育更多更好的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,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,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;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,打造一批绿化、美化、彩化的景观林带。
城乡绿化美化工程
以迎接国家森林城市复检为契机,把植树绿化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。
政策措施
健全政策扶持机制
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,落实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政策。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林业各项补助政策,优先支持家庭林场、种植大户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造林经营主体。
健全投入保障机制
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,确保国土绿化工作有效开展。
健全生产经营机制
切实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,使植树者、护林人真正有长期打算并能放心放手积极经营。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,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分置运行,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,支持农户通过转包、出租、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。
健全社会参与机制
完善“谁破坏、谁占用、谁治理”责任机制,同步推进公路、铁路、水利、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。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,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管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。
健全绿化管护机制
严格落实森林、林地等生态红线制度、森林林木采伐审批制度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、林地占用征收制度,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。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建设,在重点林区全面实施以水灭火工程,提高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。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、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,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,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工程。坚持依法治林,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