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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医务室药品管理办法
日期:2017-06-16 已阅读: 来源: 编辑:
第一条
严格把好药品采购关,一定要到正规药品公司和药品店购药。坚决杜绝假药和劣质药品流入我院,以免造成不
良后果。
第二条
药品购进后立即入库,并做好出入库登记。
第三条
按照盘点药品,每周一小盘、每月一大盘、做好盘点记录。
第四条
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、防止药品多期失效。对特殊保管的药品,要按药品的性质给予避光、冷藏等相应方
法,妥善保管好。
第五条
药品要摆放整齐,各种药品要归类放置,分装药品时,应将药品规格、数量、日期标明在药袋上。
第六条
发药人应对病人详细说明用药方式及注意事项,不良反映等。工作时不得大声喧哗,确保工作质量,以防药品
差错事故发生。
第七条
严加管理过期药品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销毁。
做好每日就诊药品发放记录,作好出入记录。
医务室
2007年4月7日
北校区:青岛市中崂路967号 邮编:266100 南校区:青岛市江西路62号 邮编:266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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