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
根据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》,特制订建立相关制度,包括“五制度”、“五公示”、“五备案”、“五台账”,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。
一 “五制度”
“五制度”是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原料和添加剂采购管理制度、现场制作和仓储管理制度、销售管理制度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。
(一)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1.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,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,负责食品原料质量的检查验收、制作销售的监控;
2.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并记录培训情况;
3.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建立员工健康档案;
4.严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台账。
(二)原料添加剂采购管理制度
1.规范食品原料和添加剂进货渠道,严格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索证索票;
2.与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保障协议,强化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意识;
3.严格查验,确保食品原料无腐败、无霉变、无异味、无生虫、无污秽,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品和病死禽畜;
4.详细建立进货台账。
(三)现场制作和仓储管理制度
1.现场制作场所符合卫生要求;
2.食品加工生熟分开,非食品加工工具不得带入现场制作区,加工工具应存放在指定地点;
3.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,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,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、使用范围、使用量、使用日期等事项;
4.食品包装工具、容器符合卫生标准,重复使用的工具、容器应有专人负责清洗、消毒;
5.现场制作的食品应存放在在指定场所,冷冻、冷藏和热卖食品应有专用储存容器;
6.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柜,标示“食品添加剂”字样。
(四)销售管理制度
1.从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手套或专用工具,禁止裸手接触食品;
2.即食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,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;
3.有专人负责销售,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;
4.建立销售台账,注明销售时间、品种、数量、销售人员等信息。
(五)质量监督管理制度
1.对食品加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,包括食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数量等;
2.详细标注标识标签。主要内容包括:食品名称、配料、添加剂、食用方法、保存条件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经营者名称、经营者联系方式;
3.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及时下柜,就地销毁,详细记录销毁台账;
4.定期对食品加工、储存、销售场所进行虫害治理,并有相应的记录。
二、“五公示”
“五公示”是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、食品管理制度公示、食品原料(配料)公示、食品添加剂公示、下柜就地销毁公示。
(一)食品安全信息公示
1.在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;
2.由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更新、补充,并保证公示载体正常运转;
3.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、消费安全、监管情况等;
4.现场制售食品的检验报告等。
(二)食品管理制度公示
1.在专用的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门口设置公示栏,内容主要包括: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姓名、照片、联系方式;工商指导员的姓名、照片、联系方式;
2.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情况;
3.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;
4.商场超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;
5.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台账专柜,以备监管机关检查,或供消费者查阅。
(三)食品原料(配料)公示
1. 在醒目位置标明所有品种的配料表;
2. 在销售标识标签上注明该品种的配料情况;
3. 食品原料(配料)的检验报告;
4. 负责人的照片、姓名、联系方式等;
5. 食品原料(配料)质量安全承诺书。
(四)食品添加剂公示
1.在醒目的位置公示使用的符合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)规定的食品添加剂;
2.公示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牌、名称、种类、使用范围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;
3.负责人的照片、姓名、联系方式等;
4.添加剂的主要功能及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)规定的用量标准。
(五)下柜就地销毁公示
1.下柜的品种、日期、数量、原因;
2.销毁的品种、数量、日期、销毁执行人的签名、监督员的签名;
3.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日期;
4. 下柜就地销毁承诺书(销毁的标准、范围、工作期限等)。
三、“五备案”
“五备案”是指管理制度、现场制售流程和工艺、配料标签、下柜销毁、食品添加剂等五项内容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。
(一)管理制度备案
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原料和添加剂采购管理制度、现场制作和仓储管理制度、销售管理制度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。
(二)现场制售流程和工艺备案
1.自制食品的生产加工流程,经汇总后,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;
2.特有的食品加工工艺,经整理后,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;
3.推出新的食品品种后,应在一个月内,将生产加工流程和工艺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。
(三)配料标签备案
按品种列出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生产者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保存条件、食用方法等内容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。
(四)下柜销毁备案
自制食品下柜销毁情况登记整理后,每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。
(五)食品添加剂备案
1.食品添加剂的采购、保管和使用情况每月向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;
2.注明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)规定的用量标准。
四、“五台账”
“五台账”是指食品原料(含食品添加剂)进货台账、食品原料(含食品添加剂)使用台账、食品原料(含食品添加剂)销毁台账、食品销售台账、食品销毁台账。记录台账应做到无遗漏、无错记。台账保存期不少于2年。
(一)食品原料(含食品添加剂)进货台账
1、食品原料进货台账
按照食品原料名称、产品规格、数量、供货商名称、索证索票情况(证照、票据、检验报告)、进货日期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责任人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2.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
按照食品添加剂名称、购入日期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数量、供货商名称、索证索票情况(证照、票据、检验报告)、使用范围、责任人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(二)食品原料(含食品添加剂)使用台账
1. 食品原料使用台账
按照食品原料名称、产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使用数量、库存量、责任人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2. 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
按照食品添加剂名称、使用数量、库存数量、生产日期、使用范围、责任人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(三)食品原料销毁台账
按照食品原料名称、产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销毁原因、销毁处理情况(销毁日期、销毁时间、销毁地点、销毁方式、销毁数量)、其他处理情况、销毁人签字、总货值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(四)食品销售台账
按照食品名称、产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销售数量、库存量、责任人等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
(五)食品销毁台账
按照食品名称、产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销毁原因、销毁处理情况(销毁日期、销毁时间、销毁地点、销毁方式、销毁数量)、其他处理情况、销毁人签字、总货值等内容和顺序建立台账。